作者: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来源: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编辑: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8-04-17 点击数: 1502
提高我院依法办院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诚邀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来洽谈委派律师担任我院常年法律顾问事宜,有意向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
三、执业律师名册;
四、拟委派律师简介;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送至或邮寄至广东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人事劳资科,邮编:524045。
递交材料时间自本通告发之日起至2018年4月底为递交材料日期。
联系电话:李志敏、陈玲(0759-3157406、 3157417)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