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薛月清(产科) 来源: 产科 编辑: 郑帅 发布时间: 2023-05-31 点击数: 1116
为了确保相关人员准确掌握《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各项规定,明晰各方职责,保障新法规能顺利落地执行,5月26日,我院妇产科全体医护人员集中门诊医技楼二楼产科候诊大厅,学习了《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妇产科黄东主任结合实际工作要求,对《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共25条,从婚前孕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服务、新生儿保健规程、出生缺陷预防以及重大传染病母婴传播预防、危重孕产妇婴儿救治救助、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制等方面对母婴保健予以规范。通过解读,妇产科医护人员掌握了《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关键知识点,提高了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课堂上,产科副主任冯惠娟还对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出生缺陷防治等工作提出细化要求。
通过对《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的学习,为我院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