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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关于污水处理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运营管理项目推介信息发布湛中心医工程动力科【2022】4号

作者: 工程动力科 来源: 工程动力科 编辑: 黄勍 发布时间: 2022-01-24 点击数: 2750


    为了确保我院污水处理达到生态环境部关于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各项指标要求,达标排放,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营公司前来参加项目推介,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一、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需求:
1、满足我院污水处理量1800吨/天,污水处理设计流量3000吨/天。
2、采用的消毒杀菌工艺为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需提供使用的消毒药品(单过硫酸氢钾)的相关资料:
国家或省消字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须固定派驻至我院的运营人员包含至少3名操作人员和1名工程师,运营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技术娴熟,且具备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相关上岗证书。运营人员须严格执行我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设备操作规程等制度规定,定时定量投加消毒药品,做好污水处理系统及设施的日常检测和维护工作,须做到24小时随时响应。
4、合同期内,运营公司除可使用我院提供的污水处理场地和水电外,还需负责污水处理和废气处理所需药品物品购买费用、排污许可证上对废水废气相关指标的检测费用,其中包括:
(1)污水处理使用的消毒药品;
(2)每月需提供100Kg的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用于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系统;
(3)污水处理所使用的混凝剂和絮凝剂;
(4)污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气处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维修、更换配件费用。
(5)中标运营公司须提供污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气处理系统)设备设施至少三年维保期,维保期间设备设施一切费用由运营公司负责。
(6)运营期间,须负责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及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的对废气、废水、噪声的月度、季度检测费用,及时提交客观的监测报告给我院。
(7)须每年清洗清理所有污水池至少一次的费用。
(8)须负责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淤泥及废活性炭处置费用。
5、合同期间运营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我院完成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通过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检测。否则,我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运营公司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推介公司文件内容(注:按以下顺序装订,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视有效)        
1、首页文件目录;
2、运营方案及报价清单;
3、公司有效证件;
4、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5、相关运营项目清单。
三、注意事项
1、本信息发布挂网期限5个工作日。
2、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挂网期止,有意向的公司均可报名。报名公司请将本信息发布中所包括的必备资料寄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工程动力科。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源珠路236号;邮编:524000;联系人:陈工 13543556033
挂网期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我院将根据情况通知报名单位前来参加推介会议。讲解时间:15分钟;内容包括:公司简况、方案介绍、服务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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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动力科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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